快科技 1 月 3 日消息,去年 4 月 12 日,昆明市呈贡区乌龙街道海湖路 1156 号 B-01 商铺发生较大火灾事故,造成 8 人死亡,火灾直接经济损失 53.04 万元。
对于这起事故,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公布了调查报告,主要是电动自行车锂电池短路起火所致。
经调查认定,事故直接原因为:2025 年 4 月 12 日 01 时 50 分许,严某停放在吉祥摩托车配件经营部一层距南墙 1.55 米、距东门 0.35 米处充电的建摩牌电动自行车擅自改装的锂离子蓄电池(" 国轩高科 JTM 黄金锂电 ")发生短路,引燃车体及周围电动车、车辆配件、沙发等可燃物,蔓延扩大成灾。
严某,火灾当事人,呈贡吉祥摩托车配件经营部经营者,身为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从业人员,在明知其购买的建摩牌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明知所购买的国轩牌 "JTM 黄金锂电池 " 存在 " 鼓胀 " 现象。
此外,严某明知电动自行车不得 " 私拉电线充电 "" 进门入户 ",且在其已被公安、市场监管、物业等部门多次提醒的情况下,仍对其名下的建摩牌电动自行车多次进行非法改装,擅自在仅可使用 48V/16Ah 铅酸电池的电动自行车上同时加装超过国家标准参数的 76.8V/40Ah 锂电池组和 72V/20Ah 铅酸电池组。
在火灾当晚将电动自行车 " 入户充电 ",在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经营场所内设置居住场所,违规住人,并在发生火灾时应急处置不当,其本人应对本起火灾事故的发生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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