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讯,天眼查 App 显示,近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向彭某公告送达原告李思林与其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内容显示,法院判决彭某在其账号 " 子林说故事 " 发表致歉声明,赔偿李思林精神损害抚慰金 2000 元、公证费 91 元,同时负担案件受理费 475 元。
此前,法院曾刊登李玟二姐李思林与彭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法院公告,原告提出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删除其名下公众号发布的标题为 " 李玟二姐奸计败露!恶行被证实,难以想象李玟生前日子 " 侵权文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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