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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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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黑龙江省商务厅发布公告,明确2026 年全省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自 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至 12 月 31 日结束。政策覆盖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及家电、数码智能产品购新三大类,将通过分级补贴形式激发消费潜力,惠及全省广大消费者与市场主体。

汽车报废更新最高补 2 万元

汽车报废更新政策方面,对个人消费者报废 2013 年 6 月 30 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5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

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价税合计,下同)的 12% 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 2 万元;

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 10% 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 1.5 万元。

拟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应通过登录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提交补贴申请,相关证明材料均需在 2026 年 1 月 1 日(含)后取得,报废车辆与新购车辆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报废车辆应当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应在黑龙江省内开具和办理。

汽车置换更新最高补 1.5 万元

汽车置换更新政策方面,对个人消费者通过售卖方式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

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 8% 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 1.5 万元;

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 6% 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 1.3 万元。

拟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需登录 " 云闪付 " 平台提交申请,相关证明材料均需在 2026 年 1 月 1 日后取得。参与申请补贴的乘用车旧车所有人和新购置乘用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所转让的乘用车旧车应当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应在黑龙江省内开具和办理。公告特别明确,2026 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每位个人消费者仅可选择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两者不可重复享受。

购买这些家电和数码产品有补贴

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政策方面,按照全国统一的品类和标准,对个人消费者购买 1 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热水器、电脑 6 类家电产品,以及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 6000 元的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 4 类数码和智能产品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上述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 15%,每人每类可补贴 1 件,其中,家电产品每件补贴不超过 1500 元,数码和智能产品每件补贴不超过 500 元。2025 年已享受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6 年可继续享受补贴,参与方式相同。

黑龙江省商务厅表示,开展此次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旨在进一步推动消费升级,激活市场活力。消费者可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政策指引,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确保顺利申请补贴。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记者:周辰

编辑:马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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