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1 月 5 日讯,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王建梅的内幕交易行为进行了处罚。
决定书显示,王建梅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内幕信息情况
2024 年 10 月 23 日,相关公司发布《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系《证券法》所列重大事件,相关信息公开前,构成《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不晚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形成,公开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
二、内幕交易情况
王建梅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亲属关系,交往密切。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王建梅使用 " 苏某屏 " 账户交易相关公司股票,交易股票的时间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交易量明显放大,突击转入资金交易,交易行为明显异常。王建梅未能提供异常交易相关股票的合理解释。经计算,共计获利 692,417.39 元。
王建梅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的规定,构成内幕交易行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决定没收王建梅违法所得 692,417.39 元,并处以 2,077,252.17 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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