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 ( 601011.SH ) 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未能履行增持承诺,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宝泰隆集团承诺自 2024 年 6 月 21 日起 12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宝泰隆股份,计划增持数量 2,000-4,000 万股。截至目前,宝泰隆集团累计增持宝泰隆股份 1,000.18 万股,未能达到增持计划下限。该行政监管措施不涉及公司,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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