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达财经 文 | 杨洋 编 | 李亦辉
1 月 6 日,保定金融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保金罚决字〔2025〕4 号)显示,阜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违法违规发放贷款,被保定金融监管分局罚款 40 万元。
保金罚决字〔2025〕4 号显示,因对违法违规发放贷款负有责任,庞建明(时任阜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客户经理部二部经理)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保金罚决字〔2025〕4 号显示,因对违法违规发放贷款负有责任,田署光(时任阜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委员、主任)被警告。
天眼查资料显示,阜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成立于 2007 年 02 月 08 日,注册地址为阜平县阜平镇中兴街,经营范围包括:办理存款、贷款、票据贴现、国内结算业务;办理个人储蓄业务,办理其他银行的业务;买卖政府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参加资金市场,为本联社融通资金;办理资金清算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 307 条,周边风险 37 条,历史风险 932 条,预警提醒 185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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