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 月 6 日光韵达公开信息显示,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程飞、总裁曾三林、副总裁凌志云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 , 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2025 年 1 月 24 日 , 你公司披露《2024 年度业绩预告》, 预计 202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以下简称 " 净利润 ) 为 500 万元至 750 万元。2025 年 3 月 14 日 , 你公司披露《2024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将预计净利润修正为 -2,500 万元至 -3,750 万元。2025 年 3 月 25 日 , 你公司披露《2024 年年度报告》, 经审计净利润为 -2,736.66 万元。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处罚决定如下:
监管函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 AI 算法生成(网信算备 310104345710301240019 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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