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月 5 日,在泰国公共卫生部举行的 2026 年首次高层管理会议结束后,帕塔纳 · 蓬帕塔(公共卫生部长)就大麻监管相关议题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会议已听取有关《受控草药研究、出口、销售及商业加工许可条例(修订草案)》的最新进展情况。

他介绍称,该部级法规草案已获得内阁批准,目前正处于国务委员会办公室的法律审查阶段,待完成审查并返回公共卫生部后,将由公共卫生部长签署生效。
帕塔纳表示,即将出台的新规将对 " 谁可以销售大麻、由谁开具处方、由谁向患者交付大麻产品 " 作出明确界定。
根据新规,大麻的销售主体必须是法律规定的医疗机构,由医生负责开具处方,整个用药与交付流程将更加清晰、可追溯。
他同时强调,相关医疗领域的人力资源是充足的,能够支撑新的许可与管理体系。
按照新规要求,目前仍在有效期内的大麻经营许可证可以继续使用,直至到期。但一旦新规正式生效,无论是续期还是新申请许可证,都必须严格符合新规所设定的标准。

针对外界关注的 " 若未来政府更迭,相关政策是否会再度调整 " 的问题,帕塔纳回应称,部级法规一旦完成内阁审批并进入国务委员会审查程序,其法律框架本身不会轻易发生变化。
至于整体政府层面的政策方向,则取决于未来政府的构成,但若延续当前治理思路,预计不会出现大的调整。
他进一步指出,大麻相关经营主体势必需要适应新的制度环境,这将是一个行业必须认真评估和调整的过程。
至于医疗用途方面,公共卫生部明确保证,真正有医疗需求、需要使用大麻进行治疗的患者,不会出现 " 断药 " 情况。
由于大麻将通过医生处方、在医疗机构内规范使用,全国范围内的医院和具备资质的医疗人员足以满足患者需求。

在当天的会议上,公共卫生部也系统回顾了修订部级法规的必要性。
相关方面指出,2016 年颁布的原有法规,已无法覆盖当前大麻使用与商业化的现实情境,有必要针对大麻的出口、销售与加工建立更具针对性的监管机制,以保护消费者权益,并降低对社区可能产生的影响。
数据显示,截至 2025 年 12 月 28 日,全国登记在册的大麻相关经营场所共计 18,433 家。
其中,仅在 2025 年一年内,就有 8,636 家店铺许可证到期,但提交续期申请的仅 1,339 家,占比约 15.5%,另有 7,297 家未申请续期,预计最终仍在运营的将剩余 11,136 家。

按照目前时间表,2026 年还将有 4,587 家许可证到期,2027 年则将有 5,210 家陆续到期。
根据即将实施的新规,大麻经营场所将被 " 整体抬高门槛 ",仅限法律明确规定的场所类型,包括医疗机构、药店、草药产品销售场所或传统医师执业场所。
同时,经营场所必须配备有效的气味与烟雾处理系统,避免对周边居民造成困扰,并且场所须位于经营者拥有产权或合法使用权的地点。
在仓储与质量管理方面,新规要求必须设立具备合理面积的专用仓储空间,将大麻产品与其他物品分区存放,并对温度、湿度和光照进行控制,明确禁止产品直接接触地面。

此外,新规还对从业人员提出更高要求。
经营场所营业期间,必须至少配备一名接受过泰国传统医学与替代医学司培训并取得相关资质的工作人员在岗,以确保经营活动符合专业标准并保障消费者安全。
在过渡期安排方面,现有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仍可继续使用。
但一旦进入续期阶段,必须立即按照新规执行。即便是在新规生效前已提交的申请,也将按照新的统一标准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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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王新宇
图:综合自泰媒
主编:布周十面派
来源:泰国网传媒
法务支持:克莱德国际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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