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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2026年高职专科原则上不新增这些专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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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网站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6 年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2026 年,高职专科原则上不新增教育类(早期教育专业除外)和中医类专业点,不新增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点。

《通知》还要求,中职学校进一步规范长学制人才培养,全面做好中高职五年一贯制、"3+2""3+4" 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专业的备案工作。原则上中职与高职贯通专业应在同一专业大类,不得将高职学校停办专业或严控规模的专业列为贯通培养专业,不得在高职学校尚未设置该专业情况下提前组织中职贯通专业招生。

《通知》指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专业设置统筹管理,健全专业设置调整机制,积极对接行业主管部门,推动专业设置快速响应人才需求。聚焦区域传统产业优化提升、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培育、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构建等需要,发布重点紧缺专业、改造升级专业、限制撤销专业 " 三张清单 ",编制专业设置和产业发展匹配分析报告,特别要对与区域产业发展匹配度低、学生跨省实习和就业较多的专业点进行分析,提出优化调整意见。要组织学校科学自主设置专业或专业方向,超常布局增设急需紧缺专业,大力改造升级现有专业。

针对优化专业设置,《通知》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 " 双高建设计划 " 学校和其他有条件的职业学校,围绕本地区重点产业、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实施高技能人才集群培养计划。采取 " 头部企业 + 高水平学校 + 行业组织 " 三组长制,组建校校联合、企企联手、校企对接的改革集群,认真梳理产业升级、技术变革、工艺改进情况,三组长牵头制定专业优化调整方案。以专业设置调整为牵引,推进专业、课程、教材、教师、实习实训五个教学关键要素联动改革,把行业、产业、企业标准转化为教育教学标准和人才培养标准,推动人才培养由传统知识传授向综合能力提升转变。

《通知》指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健全专业退出机制,对于办学条件严重不足、教学管理混乱、培养质量低下、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连续 2 年低于 60%、对口就业率连续 2 年低于 50% 的专业点,采取必要的调减、暂停招生等措施,并组织整改,情节严重的应责令撤销;及时撤销连续 3 年不招生的专业点。要严格落实 " 将医师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通过率连续 3 年低于 50% 的高校予以减招 " 要求。要科学规范专业方向名称设置,不能与专业目录中已有专业名称相同,不能涉及国家控制专业对应的相关职业(岗位)。同一专业不同学制应分别备案。要严格按照专业设置结果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不得将未经备案或审批的专业安排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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