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 之家 1 月 7 日消息,市场监管总局今日发布《关于调整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部分产品认证模式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强制性产品认证(CCC 认证)目录内部分产品的认证模式作出重要调整。
《公告》明确,电动工具、汽车安全部件等 16 种涉及群众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CCC 认证模式由之前的企业自我声明调整为第三方认证评价方式。IT 之家附涉及产品如下:
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熔断体;
小功率电动机:小功率电动机;
电动工具:电钻、电动砂轮机、电锤;
电焊机:直流弧焊机、TIG 弧焊机、MIG / MAG 弧焊机、等离子弧切割机;
车辆及安全附件:汽车安全玻璃、汽车安全带、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汽车行驶记录仪、车身反光标识。

《公告》要求,2027 年 1 月 1 日起,相关产品应当取得 CCC 认证证书并加贴 CCC 标志,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2026 年 7 月 1 日起,指定认证机构开始受理相关产品的 CCC 认证委托。
《公告》明确,指定认证机构在确保认证质量和风险可控的基础上,积极采信自我声明评价结果,为企业换发 CCC 认证证书提供便利。对于自我声明有效期内已经出厂且不再生产的产品,无需转换,可继续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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