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 AI 快讯,1 月 7 日,*ST 节能 ( 000820.SZ ) 公告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公司需向投资者支付投资损失合计 758.54 万元,并承担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合计 124,266 元。大信所对公司支付投资者损失的 8%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已根据诉讼情况在《2022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中计提了预计负债共计 758.54 万元。该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需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 AI 快讯,1 月 7 日,*ST 节能 ( 000820.SZ ) 公告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公司需向投资者支付投资损失合计 758.54 万元,并承担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合计 124,266 元。大信所对公司支付投资者损失的 8%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已根据诉讼情况在《2022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中计提了预计负债共计 758.54 万元。该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需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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