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 21小时前
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作办法(试行)》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睿思网讯:1 月 12 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作办法 ( 试行 ) 》的通知。其中指出,政府投资基金不得投资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以及其他有关规划和政策文件中明确禁止的产业领域。投资鼓励类产业,要强化评估论证,防止盲目跟风、一哄而上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政府投资基金不得有以下投资行为:(一)通过名股实债等方式变相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二)除设立方案明确可参与的并购重组、定向增发、战略配售外,从事其他公开交易类股票投资;(三)直接或间接从事期货等衍生品类交易;(四)为企业或项目提供担保;(五)开展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财政部门、基金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宙世代

宙世代

ZAKER旗下Web3.0元宇宙平台

一起剪

一起剪

ZAKER旗下免费视频剪辑工具

相关标签

基金 指导 期货 并购重组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