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1 月 14 日讯,近日,浙江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倪秀华、潘威敏。
决定书显示,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有效期 2025 年 5 月 22 日到期后未赎回,未经董事会审议继续购买定期存款,资金最高时达 4,950.00 万元(不包括对应利息);二是 2024 年 3 月 29 日变更募集资金账户未经董事会审议。公司直至 2025 年 10 月 9 日才召开董事会会议补充审议并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倪秀华、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潘威敏,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对此,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倪秀华、潘威敏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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