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1 月 16 日政协天津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25 日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审议通过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政治决议和其他有关决议;审议通过人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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