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 | 吴墨 编 | 深海
1 月 19 日,向日葵股价报收于 4.88 元 / 股,交易总金额 11.3 亿元,换手率 19.63%。
值得关注的是,1 月 14 日,向日葵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立案告知书 > 的公告》。
公告显示,向日葵于 2026 年 1 月 1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120260003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到 2026 年 1 月 14 日之间买入,并且在 2026 年 1 月 14 日收盘时持有;或者在 2025 年 9 月 2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5 日收盘时持有向日葵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 " 雷助吧 "(雷助码:99)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2025 年 9 月 21 日,向日葵发布《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 < 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 试行 ) > 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 > 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向日葵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漳州兮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兮璞材料 ")100% 股权及浙江贝得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贝得药业 ")40% 股权,同时拟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 本次交易 ")。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 "《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以下简称 "《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
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持续监管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百分之八十。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 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 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选择本次交易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最终确定为 2.93 元 / 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80%,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天眼查资料显示,向日葵实缴资本 128721.07 万人民币,并已于 2010 年完成了 IPO 上市,交易金额 8.57 亿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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