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月 19 日,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正式发布对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路桥信息;920748)的行政处罚决定。调查表明,该公司在 2023 年至 2024 年间通过伪造合同、虚构销售业务及提前确认收入等手段,累计虚增利润超过 3776 万元。其中,2024 年虚增利润甚至超过了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严重破坏了年报的真实性。
此次处罚涉及公司及其 8 名责任人员,罚款总额达到 2225 万元。具体而言,公司被处以 600 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于征和总经理魏聪分别被罚款 350 万元,并被采取 3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其余 6 名高管则根据其责任大小,被处以 75 万元至 250 万元不等的罚款,并受到警告处分。
作为北交所上市公司,路桥信息连续两年系统性财务造假行为暴露了公司治理结构的重大缺陷,内部控制机制形同虚设,董监高集体失职问题突出。此案标志着监管部门对 " 签字即担责 " 原则的严格执行,为资本市场敲响了警钟。
调查显示,公司 2023 年虚增营业收入 1583.60 万元,占当期披露营收的 6.66%;虚增利润 1530.71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 73.57%。2024 年,造假情况更为严重,虚增营业收入 2576.40 万元,占当期披露营收的 10.71%;虚增利润 2245.93 万元,超过当期披露利润总额。这种行为直接导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违反了《证券法》关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
调查表明,此次造假并非个别行为,而是形成了一条涉及营销、财务、管理层的系统性违规链条。时任董事长于征全面主持公司工作,分管营销中心期间组织实施部分虚构业务,明知财务造假却未制止;总经理魏聪负责日常经营,参与虚构业务并在年报上签字确认;总会计师黄育苹在知晓业务虚假的情况下仍确认收入;营销中心副总经理陈嘉鸿、总经理助理王军学直接参与合同伪造与业务虚构;财务部经理林海在明知情况下确认收入并调整成本;副总经理郭伟对智慧轨道事业部提前确认收入未履行勤勉义务;职工监事邹榕知晓内控缺陷却未履行监督职责。
基于违法事实的严重性,厦门证监局依法作出上述处罚决定。值得注意的是,时任董事长于征和总经理魏聪在处罚公布前已相继离职。于征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长职务,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魏聪辞去总经理职务后继续担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直至处罚决定书送达当日才辞去相关职务。
此外,另有 11 名时任董事、监事及高管因未勤勉尽责,在年报上签字背书,被厦门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这表明,即使未直接参与造假,只要未能识别或阻止违规行为,相关人员也需承担法律责任。
面对监管重罚,路桥信息自 2025 年 9 月起开始全面整改。公司发布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并提交了详细的整改报告。整改措施涵盖九个方面,包括完成财务数据更正、建立新业务模式评审机制、强化合同管理、健全应收账款风控、完善用印流程、规范信息系统变更、落实经营班子内控职责、强化内部审计、修订财务核算细则,并建立高管薪酬追索机制。
截至 2026 年 1 月,路桥信息已完成所有制度修订,信息化系统已上线关键控制节点,如重要合同强制填写背景调查、法务用印复核、逾期账款自动触发催收等。同时,公司对 2 名责任人进行了调岗,对 6 人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内控诊断。
尽管路桥信息声称 " 生产经营正常 ",但投资者信心已受到冲击。作为主营智慧城市解决方案的北交所上市公司,其客户多为政府及公共机构,业务真实性本应具有较高的可验证性。然而,虚假合同和伪造验收单的存在,暴露出项目执行与财务确认环节的严重脱节,也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的失效。
此案向市场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财务造假行为绝不容忍,信息披露必须坚守底线。从合同签订到财报审计,每个环节的责任人都将面临更严格的监管。市场信任的修复需要这样严格的执法行动,因为当违法者通过造假获利而无需付出足够代价时,遵守规则的企业在竞争中将处于不利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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