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2025 年陆续出台 5000 亿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以及中央财政新增 5000 亿元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额度之后,2026 年再次迎来一项 5000 亿元计划。
1 月 19 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通过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专设担保计划 5000 亿元,分两年实施,引导银行新增投放 5000 亿元中小微企业固定资产贷款。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分险比例由 20% 提高至不超过 40%,代偿上限由 4% 提高至 5%,单户授信担保额度由 1000 万元提高至 2000 万元,减半收取再担保费。中央财政给予风险补偿、降费补贴和注资支持。
针对民间投资担保的重点环节,具体实施方案对支持对象更加精准聚焦。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民间投资贷款才可享受本专项担保计划支持,具体包括用于支持购买设备及原材料、技术改造、中小企业数智化改造 ( 含购买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 ) 、改扩建厂房、店面装修、经营周转等生产经营活动,以及用于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绿色、数字、零售等消费领域场景拓展和升级改造的中长期贷款。
这次的扶持计划也对中小微企业的条件做出明确规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这种 " 正面清单 + 负面清单 " 管理模式,避免资金空转,确保资源流向实体经济最需要的环节。例如,对餐饮住宿、健康养老等消费领域的支持,既响应 " 扩大内需 " 战略,又通过场景升级提升服务供给质量。
近年来,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引起普遍关注。尽管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在缓解这一问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实际操作中,其服务民间投资时仍存在明显的 " 结构性矛盾 " 与 " 功能性短板 "。
2019 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 " 三农 " 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 " 原则上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和银行业金融机构承担的风险责任比例均不低于 20%"。这是首次对银担风险分担比例作出明确规定,但实际执行中,由于部分银行风险偏好低、担保机构议价能力弱,早期实践中普遍存在 " 银行承担 10% — 20%、担保机构承担 80% — 90%" 的现象,尤其在县域及以下担保机构中更为常见。
本次《通知》明确要适当提高分险比例," 在本计划内,银行承担贷款风险责任比例不低于 20%,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承担贷款风险责任比例不高于 80%"。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能力较弱的实际问题,中央财政向融担基金注资 50 亿元,实施 " 国家—省—市 " 三级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股权投资与业务联动,融担基金向省级担保机构注资,用于奖励提高业务规模、降低担保费率、拉动民间投资、促进就业创业、有效防控风险等方面成效较好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注重政策支持均衡性,适当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此外,针对 " 融资贵 " 的问题,《通知》进一步降低担保费率:中央财政支持融担基金降低再担保费并给予降费补贴,融担基金再担保费减半收取,推动层层传导至直保机构,切实降低民营企业实际承担的担保费,直保机构担保费率不得超过 1%。
此前,民间投资专项担保的核心问题在于 " 风险分担失衡、成本高企、期限错配、覆盖不足 ",原因是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未能精准匹配民间投资的 " 中长期、高风险、轻资产 " 特征。此次专项计划通过风险分担机制重构、费率压降、期限延长、覆盖聚焦、资本补充等系统性改革,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从 " 广覆盖 " 向 " 精准滴灌 " 转型,真正发挥 " 四两拨千斤 " 的政策效能。
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的落地,不仅是对当前民企融资困境的 " 靶向治疗 ",更是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从 " 规模扩张 " 向 " 质量跃升 " 转型的关键一跃。随着 5000 亿元担保额度的逐步释放,民间投资的 " 毛细血管 " 将被进一步激活,形成 " 政策引导—金融输血—产业升级 " 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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