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媒体 App 1 月 23 日消息,证监会公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自 2026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过渡期设置方面,一是对存量产品业绩比较基准设置和其他内容不符合《指引》和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规定的,给予 1 年的实施过渡期。二是为确保业绩比较基准相关信息披露、业绩展示、评价评奖、排名排序的客观性和准确性,避免误导投资者,将相关要求与存量产品基准调整过渡期拉齐为 1 年。三是托管人监督基金投资风格稳定性的要求,考虑到涉及系统调整和数据交互等工作,给予 6 个月的实施过渡期。(证监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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