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和江苏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 2026 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明确 2026 年将持续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优化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
在持续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方面,扩围支持设备更新项目。在原有支持工业、电子信息、能源电力、交通运输等领域基础上,新增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养老机构、消防救援设施、检验检测、视频安防等领域及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百货店、大型超市等线下消费商业设施设备更新。加快对使用 15 年以上的老旧电梯实施更新,优先支持 20 年以上老旧电梯更新。加大对中小企业设备更新的支持力度,进一步降低申报设备更新项目的投资额门槛、优化审核流程。同时继续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和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更新,支持老旧农机报废更新。
在优化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方面,支持汽车报废更新。对个人消费者报废 2013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5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车价的 12%(最高不超过 2 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车价的 10%(最高不超过 1.5 万元) 。
支持汽车置换更新。个人消费者通过售卖方式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车价的 8%(最高不超过 1.5 万元)、购买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车价的 6%(最高不超过 1.3 万元)。消费者所转让的乘用车旧车,应当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含)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支持家电以旧换新。支持国家明确纳入补贴范围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等 6 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个人消费者购买其 1 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按产品销售价格的 15% 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 1500 元),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 1 件。
支持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支持国家明确纳入补贴范围的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 4 类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 6000 元),按产品销售价格的 15% 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 500 元),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 1 件。
支持智能家居产品购新。结合江苏实际,支持扫地机器人、智能马桶等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省配套资金支持具体补贴品类、补贴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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