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1 月 24 日讯,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发布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上海日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湖南北辰渔人科技有限公司、常州放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瑞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蒸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决定书显示,以上公司的相关违法事实如下:2021 年 1 月至 2024 年 1 月期间,上海日赢管理的 14 只基金产品、湖南北辰渔人管理的 4 只基金产品部分募集资金未按照合同约定投资运作;截至调查日,湖南北辰渔人、常州放展、江苏瑞竹、上海蒸冉向基金业协会报送的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信息与实际不符。
上述行为不符合《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针对以上问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上海日赢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 1400 万元罚款;对湖南北辰渔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 500 万元罚款;对常州放展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 100 万元罚款;对江苏瑞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 100 万元罚款;对上海蒸冉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 100 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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