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讯,兴中能源 1 月 28 日发布公告称,宿迁港华能源有限公司为我司控股子公司,现宿迁港华因自有资金不足以支付收购宿迁泗阳港能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 股权收购款 4480.5 万元,故申请由股东同比例增资,其中我司需按持股比例对应增资 2464.28 万元。本次对外投资已于 2026 年 1 月 26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权责清单相关规定,无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记者 曾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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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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