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业内获悉,近日监管机构下发了最新一期的机构监管情况通报,要求全面加强基金销售和宣传推介行为监管。
通报显示,近日某基金公司管理的基金产品单日申购量超百亿,涉嫌违规销售,引发多家媒体关注报道。监管机构第一时间组织开展现场核查,对相关机构和个人依法从严采取监管措施,对行业也提出了新的监管要求。
每经记者注意到,通报提出,基金公司及基金销售机构严格禁止与不具备资质的互联网 " 大 V" 合作,开展任何形式的基金销售活动(含基金宣传推介);此外基金销售机构及第三方网络平台要加强自查自纠,按期下架 " 基金实时估值 "" 加仓榜 "" 实盘榜 " 等功能,杜绝误导投资者的行为。
此外还有市场传言称,有平台要求本周五(1 月 30 日)前完成基金实时估值、加仓榜、实盘榜、一键跟投等所有功能(含指数类实时估值)的全面下架,确保系统端、展示端均无相关内容呈现。
两类违规行为,成监管整治重点
记者注意到,通报里提出了两类违规行为,成为监管重点整治的对象。
一方面,部分基金公司及销售机构与不具备基金销售资质及从业资格的互联网 " 大 V" 开展合作。机构向 " 大 V" 支付费用,后者则利用在社交平台的影响力,以某种形式向投资者展示产品或其他信息,并且对于投资风险的揭示也不到位。
另一方面," 基金实时估值 " 等曾被监管叫停的功能,在部分平台出现卷土重来的情况。
根据通报,日常监管关注到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和非持牌的第三方平台重新上架 " 基金实时估值 " 功能,直接提供或通过 " 净值参考 "" 板块涨跌 " 等形式变相实现 " 基金实时估值 " 功能,同时还衍生出按平台当日申购金额排序的 " 加仓榜 "、展示用户持仓收益和明细的 " 实盘榜 " 等。
监管机构表示,上述功能可能误导投资者,摊薄基金产品收益,引发投诉纠纷,应当予以规制。
事实上,早在 2023 年 6 月,监管就已要求下架 " 基金实时估值 " 服务,但近年来一些基金销售机构及非持牌第三方平台,或直接重新上架该功能,或通过 " 净值参考 "" 板块涨跌 " 等变相形式提供实时估值数据。还有平台衍生出 " 加仓榜 ",也就是按当日申购金额对基金排序,以及 " 实盘榜 ",展示用户持仓收益与明细等等,这些都成为监管重点关注并且采取措施的环节。
严禁与不具备资质的互联网 " 大 V" 合作
按期下架 " 基金实时估值 " 等功能
针对上述乱象,监管强调,基金宣传推介与销售活动直接面向广大投资者,事关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与行业声誉。各行业机构和从业人员应当牢固树立 " 以投资者为本 " 的经营理念,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各类基金销售和宣传推介行为。
为此,通报明确提出三大核心要求:
一是基金公司及基金销售机构要切实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防止风险错配。
二是基金公司及基金销售机构严格禁止与不具备资质的互联网 " 大 V" 合作,开展任何形式的基金销售活动(含基金宣传推介)。
三是基金销售机构及第三方网络平台要加强自查自纠,按期下架 " 基金实时估值 "" 加仓榜 "" 实盘榜 " 等功能,杜绝误导投资者的行为。
有大型公募人士对每经记者分析,新规将倒逼基金机构与第三方平台回归合规本质,摒弃 " 规模至上 " 的短期思维。基金公司需将更多精力投入投研能力建设与投资者教育,而非营销噱头打造;第三方平台则需调整业务模式,靠合规服务与专业内容留住用户。
他还指出,对投资者而言,新规也将切实减少误导性信息干扰,引导理性投资观念养成。比如,过去基金实时估值等功能容易让部分投资者养成 " 像炒股票一样炒基金 " 的习惯,紧盯每日涨跌频繁操作,不仅增加交易成本,还可能因短期市场波动做出错误决策。相关功能下架后,将促使投资者更关注基金的长期业绩稳定性、基金经理投资策略与产品风险收益特征。
也有业内人士在关注新规的后续执行细节:" 比如通报中提到的 ' 不具备资质的互联网大 V',指的是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资质,还是公募行业的从业资质,抑或是基金销售资质;' 大 V' 怎么界定,以及新规对于基金公司投放理念的影响等,这些在实际执行中我们都会持续关注,按照监管的要求严格执行。"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和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记者| 李蕾
编辑|何小桃 叶峰 杜恒峰
校对 |陈柯名
封面图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刘国梅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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