览富财经网讯:1 月 30 日,中国证监会公布最新一期《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本周国际司共对 6 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其中对在 2025 年 12 月 11 日,向港交所主板递交上市申请书的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孩子王),证监会要求其需补充说明三项事项且需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具体事项为:
一、请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已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起始时间、具体内容及持证情况,外资持股比例上限规定,以及本次发行上市后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政策要求的具体依据。
二、请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详述你公司业务模式及涉及 AI 大模型的具体情况,包括应用场景、具体功能等。
三、请说明全额行使超额配售权后的预计募集资金量。
公开资料显示,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母婴童商品销售、母婴服务、供应商服务、广告业务和平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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