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2 月 3 日讯(记者 金磊)离岸信贷是国际金融中心的核心业务板块,也是推动人民币国际化、提升上海全球金融资源配置能力的关键抓手。
上海市政协委员、市欧美同学会国际工商分会会长、上海安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贵对记者表示,当前,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已进入攻坚阶段,加快离岸信贷业务创新发展,能够进一步畅通跨境资金循环、集聚全球金融机构、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助力上海打造全球人民币离岸信贷枢纽,为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注入新动能,同时服务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战略。

在陈贵看来,上海发展离岸信贷当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1、制度体系待完善,缺乏专项法规支持,跨境资金流动存在政策限制,税收、监管等配套政策不足,制约离岸信贷业务开展。2、市场基础薄弱,离岸信贷交易平台缺失,市场主体单一,产品同质化严重,缺乏多元化、国际化的服务生态。3、风险防控机制不足:跨境信贷风险监测手段有限,监管协同不足,风险缓释工具和增信机制亟待完善。4、区域联动不足:与香港、新加坡等国际金融中心合作深度不够,未形成协同效应,全球资源配置能力有待提升。5、人才与科技支撑不足:跨境金融专业人才短缺,金融科技应用滞后,制约业务创新效率。
为落实上述目标,结合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制度创新优势,明确具体任务、责任主体和实施路径,陈贵提出四点建议:
(一)完善制度体系与账户体系创新:筑牢离岸信贷发展基础
1、出台《上海离岸信贷业务管理办法》,明确业务规则、准入标准及监管要求,提供法律保障。
2、整合 OSA、FT、NRA 账户,推出新离岸账户(NOA),实现 " 一线放开、二线有限渗透 ",通过区块链标记资金 " 离岸 / 在岸 " 属性,构建数字围网智能监管体系,实现资金属性实时溯源、跨境流动性智能监管。
3、制定《上海离岸金融监管沙盒条例》,明确跨境稳定币、RWA 等创新业务的法定豁免条款,设定压力测试违约率>10% 时的豁免收缩机制,建立离岸金融创新业务容错机制,为创新业务提供制度保障。
(二)产品与机构集聚:壮大离岸信贷市场主体
1. 推广自贸离岸债,支持境外主体开展 " 两头在外 " 发债业务;开展非居民并购贷款试点(贷款比例不超并购价款 80%、期限≤ 10 年);试点再贴现窗口贸易再融资业务。
2. 推行 " 离岸专营子公司 + 免审单结算 " 模式,支持在沪银行设立离岸信贷专营子公司,实现离岸结算业务秒级处理。
3. 支持跨国公司在沪设立亚太资金运营中心,试点 " 跨境资金池 " 功能升级,简化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净额结算、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的审批流程,支持企业灵活调配境内外资金。
4、设立 " 离岸信贷专项政策包 ",实施税收优惠(如减免跨境信贷利息预提税)、财政贴息和简化备案流程。
5、扩大一次性外债登记、外债额度循环使用范围,试点银团贷款份额跨境转让,优化跨境担保流程,实现跨境融资便利化水平显著提升,银团贷款跨境流转效率提高 50% 以上。
(三)风险防控与监管协同:守住离岸信贷发展底线
1. 由央行上海总部牵头,建设跨境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整合央行、外汇局、金融监管局等部门数据,通过区块链技术实时追踪资金流向,实现实现离岸信贷资金全流程监测、可疑交易实时拦截。
2. 优化离岸金融监管沙盒机制,区分结算类、资管类业务特性,建立 " 应急处置—重组—再入沙盒 " 的循环机制;构建科技风险矩阵,覆盖量子攻击、跨链互操作等新型风险场景,形成分类监管、动态调整的沙盒管理体系,有效防范新型金融风险。
3. 与香港金管局、新加坡金管局等国际金融监管机构建立数据互认与联合执法机制,参与制定离岸金融国际规则,提升上海在全球离岸金融治理中的话语权。
(四)基础设施与生态优化:提升离岸信贷服务能力
1. 扩容 CIPS 系统全球节点,推动 CIPS 与 SWIFT、香港即时支付系统等国际清算系统对接;试点数字人民币跨境用于离岸信贷结算、担保业务。
2. 对离岸信贷业务收入实施优惠税率,对离岸金融高端人才给予住房、子女教育、个税返还等配套支持;与 " 一带一路 " 国家推动离岸税制协同,避免双重征税。
3. 扩容 " 债券通 "" 互换通 " 额度与交易品种,推出离岸版互联互通机制,连接香港、伦敦、新加坡等离岸市场,形成 24 小时人民币资产交易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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