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林昀肖
2 月 3 日,国家医保局再次通报医药商业贿赂案例,介绍郝某刚受贿案情况。
2006 年 8 月至 2022 年 8 月郝某刚担任平度某医院骨科负责人,主持工作。2012 年 6 月至 2022 年 8 月,郝某刚利用从事公务的职务便利,为医疗器械供应商李某刚和陈某军在医疗器械采购、使用、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多次非法收受李某刚 238.50 万元,收受陈某军共计 127.15 万元,以上共计 365.65 万元,上述钱款被用于其家庭和个人消费支出。
平度市人民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郝某刚犯受贿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一天前,国家医保局于 2 月 2 日发文介绍李某涉骨科耗材回扣案。
2023 年 5 月,陕西省安康市某骨科医院院长兼骨科四病区负责人李某因涉嫌职务违法犯罪,被安康市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平利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某犯受贿罪、重婚罪,向平利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非法收受医药企业财物共计 272.05 万元。
国家医保局指出,医药商业贿赂本质上是通过给予不正当利益影响处方权,干扰正常诊疗行为,妨碍公平竞争,加重医药负担,使得医药产品销售从实际临床价值和产品的竞争力转为以高返点和高回扣驱动的不当竞争。
上述两起案件均涉及骨科耗材回扣,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保研究院原副研究员仲崇明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应用在外科手术时,骨科耗材往往与医生专业技能形成深度捆绑,被患者青睐的医疗机构与医生是相对稀缺资源,有较高门槛,而使用骨科耗材是临床救治刚需。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收受高额回扣
根据国家医保局披露信息,郝某刚受贿案中,郝某刚多次非法收受李某刚 238.498 万元,收受陈某军共计 127.15 万元,以上共计 365.65 万元。
2010 年,李某刚邀请医院设备科负责人徐某宝和郝某刚到威海考察其代理的威高牌钢板类医疗器械;2011 年,在征得郝某刚同意后,李某刚和陈某军二人代理的钢板类医疗器械均进入医院采购目录。
每月底供应商向被告人郝某刚核对使用明细,由郝某刚在核对单据上签字后再与设备科进行确认,供应商提供发票签字后交财务付款。
2012 年 5 月,李某刚主动与郝某刚约定,每月按照使用钢板类医疗器械(部分利润低的除外)价格的 30% 以现金形式给予回扣,其中郝某刚单独占钢板价格 10% 的回扣,科室占 20% 的回扣。
自 2012 年 6 月至 2022 年 9 月,郝某刚个人收受回扣 238.50 万元,该部分回扣被郝某刚与家庭财产混同,用于家庭支出及个人消费。
2013 年底,陈某军主动与郝某刚约定,每月按照使用创生钢板类医疗器械价格的 40% 左右、关节类医疗器械的 20% 左右给予回扣,以银行转账方式转账到郝某刚实际控制的账户,由郝某刚与科室平分。
从 2014 年 2 月至 2021 年 9 月,郝某刚个人收受回扣 127.15 万元,该部分回扣被郝某刚与家庭财产混同,用于家庭支出及个人消费。
在李某涉骨科耗材回扣案中,李某收受医疗耗材供应商贾某 246.90 万元,收受医疗耗材供应商孙某 23.16 万元,收受药品供应商姜某 2.00 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担任安康市某医院骨科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贾某、孙某、姜某财物共计 272.05 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根据判决结果,被告人李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已缴纳)。
上述案件持续时间长、涉及数额巨大。如在郝某刚受贿案中,其违规行为持续 10 年,非法收受超 300 万元。
医疗反腐常态化打击
在郝某刚受贿案中,国家医保局指出,受贿人作为骨科负责人和临床医生,将医药产品采购中的公共管理权和临床使用过程中的处方权作为筹码,与企业进行利益交换,涉案耗材的回扣比例高达 30-40%。
国家医保局分析称,违规行为持续 10 年,代理商与医务人员利益深度绑定,也侧面揭示了在骨科耗材集采大幅降价后遇到阻力的重要原因。行贿企业通过带金销售方式提升自身产品 " 竞争力 ",非法挤压和侵占诚信经营企业的合规生存空间,严重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在李某涉骨科耗材回扣案中,国家医保局指出,受贿人滥用作为科室主任的决定权,在可选择范围内优先采购或使用给予回扣的骨科耗材及药品,回扣比例高达 35%,这也表明涉案的耗材价格至少存在三分之一的虚高空间。
国家医保局强调,特别是案件中还提及涉案产品是贴牌耗材,意味着在不当利益驱动下,选择耗材的出发点已经发生偏离。虚高部分并没有用于提升产品的疗效质量,而是通过给予回扣牟取不正当竞争优势,也印证了开展骨科耗材集采的必要性。
今年开年以来,国家医保局已点名通报了 6 起医药商业行贿受贿案。在今年 1 月 11 日至 1 月 15 日,国家医保局相继通报了医药咨询服务企业涉商业贿赂案、党某海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案、慈某龙行贿案、重庆康荣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涉商业贿赂案。
当前医疗反腐力度持续加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也在开年以来刊发《书记谈丨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度关注丨以 " 阳光采购 " 压缩寻租空间》等多篇文章,剑指 " 带金销售 "、收受回扣等行业乱象。
仲崇明指出,这体现了医疗反腐的常态化打击态势,在现阶段有常态化成果,但形势仍然严峻,继续支持开展常态化打击。从中可以看到不同做法、不同地区、不同医疗机构等级的成果。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