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2 月 5 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淄博监管分局发布了罚单,剑指山东安平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山东安平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委托未通过本机构进行执业登记的个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未按规定办理许可证变更登记;未按规定开立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欺骗投保人;未按规定制作并出示客户告知书。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淄博监管分局对其警告并处罚款 9.5 万元;对山东安平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李丰生警告并处罚款 2 万元;对山东安平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培训部负责人胡光瑞警告并处罚款 2.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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