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 2 月 5 日消息,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 " 顺丰公司 ")诉店小二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 " 顺丰速运 " 构成驰名商标,被告销售的 " 顺丰速孕 " 车贴因弱化该驰名商标显著特征、贬损品牌声誉,构成商标侵权。
顺丰公司发现店小二公司在某购物平台开设的店铺中,销售 " 顺丰速孕 " 车贴商品,消费者可自行通过电商平台购买。该车贴设计高度复刻 " 顺丰速运 " 商标——保留 "SF" 字母、"EXPRESS" 英文标识,仅将核心汉字 " 运 " 替换为 " 孕 ",整体结构与顺丰公司涉案注册商标高度近似。

此事在网络上引发广泛关注,多地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帖吐槽,称街头出现贴有 " 顺丰速孕 " 标识的车辆,不少网友表示 " 把生育当‘快递件’调侃,既低俗又不尊重女性 "" 容易误解为顺丰官方行为,损害品牌专业形象 "。

为维护自身名誉与合法权益,顺丰公司遂将店小二公司诉至法院。被告店小二公司辩称," 速孕 " 字样是网络流行语的幽默表达,消费者出于审美或趣味购买,不应定性为侵权。
法院经审理查明," 顺丰速运 " 商标早在 2010 年就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符合驰名商标的相关法定条件。
针对侵权认定,法院指出,一方面,其与涉案驰名商标核心要素高度近似,中文 " 顺丰速 " 三字完全一致," 孕 " 与 " 运 " 读音相同,且共用 "SF" 字母及 "EXPRESS" 英文标识,结合二者均用于车辆贴附的使用场景,易使公众产生关联联想,打破了驰名商标与快递服务的固有对应关系,直接弱化了商标区分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显著性。
另一方面,该车贴以谐音玩梗方式将 " 怀孕 " 与物流品牌嫁接,漠视女性生育体验,在公共空间制造低俗氛围,违背公序良俗,贬损了 " 顺丰速运 " 长期积累的专业、高效、正规的市场声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关于商标侵权的相关认定标准。
最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判令被告赔偿顺丰公司经济损失及其他费用共计 20 万元,并在媒体刊登声明消除不良影响。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 玩梗 " 营销不能触碰法律红线。本案明确驰名商标保护的 " 双重边界 ":不仅禁止 " 混淆商品来源 " 的传统侵权行为,更禁止 " 弱化商标显著性、贬损品牌声誉 " 的 " 淡化侵权 " 行为。商家以 " 玩梗 " 为名搭知名品牌 " 便车 "、损害他人商标权益的行为,终将承担法律后果。
综合自南方 · 日报、齐鲁晚报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韦嘉维 , 何迪 , 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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