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2 月 7 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连云港监管分局发布了罚单,剑指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江苏连云港中心支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江苏连云港中心支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保单未真实记载业务信息、虚列费用、虚挂人力、给予合同外利益、内控管理不到位。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连云港监管分局对其罚款 39.5 万元;对张书城(时任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江苏连云港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警告并处罚款 4 万元;对潘胜军(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江苏连云港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警告并处罚款 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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