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丨孙超逸
本次交易完成后,晶华电子将成为沙河实业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为上市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涉及发行股份,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影响,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据公开资料,晶华电子是工信部认证的国家级专精特新 " 小巨人 " 企业,专注人机交互显示与智能控制系统研发制造近四十年。其产品已广泛应用于智能家居、工业自动化、智能车载、智慧医疗等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场景。
晶华电子曾在 2023 年冲刺创业板 IPO,但在 2024 年 3 月,晶华电子主动撤回申请材料终止 IPO 进程。根据此前披露的招股书,晶华电子与大金、科勒、施耐德、格力、大疆、伊顿、GE、佳能、松下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商业合作关系。
沙河股份本次收购为溢价收购。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晶华电子合并口径归母净资产账面价值 2.78 亿元,评估值 3.91 亿元,增值率 40.58%,70% 股权对应评估值为 2.74 亿元。

作为一家上市的房地产公司,沙河股份自 2018 年起没有再新增土地储备,从经营情况看,该公司持有现金能力充足。截至 2025 年 9 月底,公司货币资金为 5.10 亿元,同比增长 21.85%;每股经营性现金流为 0.24 元,同比增长 156.04%;资产负债率 29.14%。
沙河股份认为,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改变现有单一房地产业务的经营现状,切入智能显示控制器、液晶显示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相关业务领域,逐步实现业务战略转型,切入先进制造业赛道,有利于上市公司打开新的业务发展与业绩增长空间。

(图 / 本次交易对沙河股份主要财务状况的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这也是去年 10 月底《深圳市推动并购重组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 — 2027 年)》明确提出后的首单市属国资重大资产重组,有助于激活并购市场活力,为国资系统探索传统企业转型提供样本参考。
股权结构显示,晶华电子控股股东为深业鹏基,持股比例为 70%,间接控股股东为在港股上市的深圳控股,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国资委。
沙河股份同样拥有深圳国资背景。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为该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34.02%,深业沙河集团由深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90%,最终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国资委。
Wind 数据显示,截至 2 月 6 日收盘,沙河股份股价报收 13.21 元 / 股,总市值 32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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