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2 月 9 日,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联合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发挥政策集成效应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其中提出,对符合国家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合同备案的,由房屋所在地区政府给予二孩家庭 2 万元、三孩家庭 3 万元的补贴。购房补贴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为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缴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新购住房时,拟购住房所在区县有住房的,核减一套住房认定套数。
实施首次购房补贴和人才购房补贴。对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住房的居民,由房屋所在地区政府(管委会)给予新购住房成交总金额 0.5% 的购房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供人才购房房票补贴。
加大住房信贷支持力度。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拟新购商品住房所在区县(开发区)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居民将市内自有存量住房盘活用作租赁住房,且取得租赁合同备案证明的,在购买住房时已出租的住房可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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