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2 月 9 日,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联合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发挥政策集成效应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其中提出,通过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收购存量商品房、降低商业用房首付比例、优化车位销售管理等有效盘活存量。
一是鼓励将存量住房用作租赁住房。支持住房租赁企业托管二手住房用作租赁住房,盘活居民个人闲散房源。对托管二手住房用作租赁住房的租赁企业,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住房租赁经营性贷款。对设在我市的住房租赁企业,支持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按 15%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是引导国企收购存量商品房。鼓励收购主体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运用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工具,使用企业自有资金、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保障性住房收购贷款、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多渠道资金,大力收购辖区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人才房、青年公寓、职工宿舍等,有效盘活存量。加大支持力度,由房源所在区县政府(管委会)按照批量收购存量商品房总金额的 1% 给予收购主体补贴。
三是下调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从 2026 年 1 月 27 日起,对全市新购商业用房(含 " 商住两用房 ")的,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 50% 调整为不低于 30%,促进商业用房去化。
四是优化车位销售管理。在优先满足业主租购需求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商品住房配套车位(库)利用试点。对竣工交付的商品住房项目,在其配套车位(库)第二次销售公告期满后,剩余的车位(库)允许通过作价入股、合作、清偿债务等方式交由专业化企业运营,提高利用效率;专业化企业在运营管理车位(库)时,优先满足本物业小区业主需求。在第二次销售公告期满,留足与未售房源套数相等的车位后,剩余的住宅项目配建车位可对业主放开销售。
五是鼓励利用存量商办用房。围绕推动现代社区与 "15 分钟高品质生活服务圈 " 建设,积极引导国有及社会资本改造商办用房,发展社区老年大学、养老服务综合体、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配套幼儿园、托幼照料等服务业,解决好 " 一老一小 " 等问题;打造社区食堂、美术馆、展览馆、图书馆、演出剧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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