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 AI 快讯,2 月 9 日,捷强装备 ( 300875.SZ ) 公告称,近日,公司知悉法院已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潘峰的判决结果,主要内容为:1、被告单位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已由控股股东承担并缴纳。2、被告人潘峰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已缴纳。公司确认不再提出上诉,该判决已生效。根据判决结果,公司判断上述情形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0.5.1 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本次重大事项的进展,在一定时期内对公司未来发展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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