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2 月 13 日讯,近日,北京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青岛凌势信息科技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和中企智服 ( 厦门 ) 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决定书显示,青岛凌势信息科技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中企智服 ( 厦门 ) 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2025 年 8 月 14 日,青岛凌势信息科技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披露《收购报告书》,其中披露源渤科技发展 ( 北京 ) 股份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中企智服 ( 厦门 ) 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以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源渤科技 60% 股份转让至凌势科技。2025 年 10 月 16 日,凌势科技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完成收购,与《收购报告书》披露不符。
2.2025 年 10 月 16 日,中企智服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源渤科技股份,持有比例 ( 含一致行动人 ) 从 71.25% 变动为 11.25%,持股比例达到 70% 及后续达到 5% 整数倍时,未按要求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及暂停股票交易。凌势科技通过大宗交易增持源渤科技股份,持有比例从 0 变动为 60%,持股比例达到 10% 及后续达到 5% 整数倍时,未按要求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及暂停股票交易。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青岛凌势信息科技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和中企智服 ( 厦门 ) 企业服务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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