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财经 02-13
杭州隆启投资被出具警示函,涉募资存在误导性陈述等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caijing1.html

 

蓝鲸新闻 2 月 13 日讯,近日,浙江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杭州隆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决定书显示,杭州隆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行为:

一、委托不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从事资金募集活动;

二、募资过程中存在误导性陈述;

三、部分产品未见合格投资者承诺、资产证明或收入证明,部分产品未对普通投资者告知、警示进行全过程录音或者录像;

四、部分产品未按合伙协议约定召开合伙人年度会议、未按合伙协议约定进行信息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杭州隆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宙世代

宙世代

ZAKER旗下Web3.0元宇宙平台

一起剪

一起剪

ZAKER旗下免费视频剪辑工具

相关标签

杭州 浙江 证监局 基金 档案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