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月 15 日开始,在南通主城区吃饭、住宿消费满 150 元,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就有机会抽中现金红包。
该活动由市商务局、市税务局联合主办,将持续至 3 月 31 日。活动覆盖崇川、通州、海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个人消费者在活动区域内住宿、餐饮企业非充值消费满 150 元(含税),取得符合活动规则的发票并通过活动平台上传后,系统核验通过即可获得抽奖资格。每人每天最多可上传 3 张有效发票,每张发票拥有每日小奖和终极大奖各一次抽奖机会。
据了解,每日小奖当天即时抽取,每日设 20 元红包 500 个。终极大奖将于 4 月上旬通过公开抽奖产生,设 10000 元大奖 1 名、4000 元二等奖 50 名、2000 元三等奖 100 名。抽奖细则届时将提前公布。
每日小奖和终极大奖的奖金以红包形式通过活动平台直接发放(依法应纳税的,由活动主办单位代扣后发放)。奖金红包可在南通地区成品油零售、餐饮、住宿、大型商超等消费场景使用;红包自到账之日起 1 个月内有效,不可提现、可拆分使用。

需要提醒的是,参与活动的发票须为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开票时间须在活动期内,发票抬头须与平台实名认证信息一致。重复提交、已红冲、代开发票等均不能参与抽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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