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有不少自媒体博主将镜头对准学生,其中不乏学校教师,还有教育机构工作人员。他们在短视频平台上记录、展示课堂教学活动、校园生活等 " 精彩 " 瞬间,有的博主因此成为流量网红。
把镜头对准学生,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妥当?
在社交媒体上,学生 " 被直播 " 现象屡见不鲜。
2025 年,有媒体曝光,广东一复读机构通过教室内安装的摄像头将学生在教室学习的实时画面在网上直播。有人认为,该校公开直播教室里的画面涉嫌侵犯学生隐私,也有人表示," 听说直播时必须配合,代入感挺崩溃的 "。

同年,某民办学校被曝出 " 怼脸直播 " 新生军训场面:视频中教官举着直播手机穿梭方阵,特写学生发红的脸颊、颤抖的小腿,甚至故意点名让出列者 " 表演才艺 "。在直播间里,网友甚至可以用 " 打赏 " 要求镜头对准特定学生,用弹幕投票决定惩罚内容。
有市民反映,多名自称老师的博主在网络平台发布学生的视频 " 吸粉 ",并且在工作期间直播、收受打赏牟利。
有记者检索后发现,多名自称中小学一线教师、粉丝数近百万的博主,通过拍摄课堂教学视频、学生幽默段子等吸引关注。
这些以教师名义开设账号的博主,发布了拍摄学生正脸的视频,或直播时的画面也包含学生面貌,且并未作模糊处理。在个人简介中,这些博主会给自己贴上 " 中小学高级教师 ""18 年重点中学任教经验 " 等标签,以增强身份可信度。
其中,不少博主还在商品橱窗内兜售学习用品、教辅资料和网络课程,热门商品销量高达 40 万件。
非教学必要
有违法律底线
从合法性角度看,在多数情况下,自媒体博主拍摄的学生活动短视频不符合法定要求。
对于已经成年的学生而言,拍摄者需要取得学生本人的同意和授权。
而对于未成年学生,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规定,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处理此类信息的行为标准高于一般个人信息。校园生活短视频的制作播放需要征得所有学生的监护人的单独同意。一些人为个人账号引流、涨粉而拍摄学生,显然不属于教学的必要范畴,难以通过合法性审查。
值得注意的是,拍摄者即便取得了学生及监护人的同意,但如果并未清楚地告知视频拍摄的目的与权益保障措施,拍摄和发布在自媒体上的行为也无法满足个人信息保护法 " 真实、准确、完整 " 的告知规定,无法被认定为合法使用。
而且,在一些短视频拍摄中,虽然拍摄者取得了学生及监护人的同意,但这种同意可能被认定为非本人真实意愿。
以教师为例,由于教师掌握着评分、评优、课堂管理等诸多话语权,学生及家长实质上处于弱势地位,他们给出的 " 同意 " 有可能是一种 " 不得已 " 的同意。教师举起手机询问 " 老师想拍个视频,大家同意吗 ",有多少学生敢于说 " 不 "?又有多少未成年学生知悉自己的肖像和隐私被发布到互联网上意味着什么?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未成年学生还是成年学生,他们的从众心理会在教师征求同意的过程中被放大。当周围同学都表示同意时,个别持保留或反对意见的学生往往会选择沉默。这种沉默是话语权不对等关系的衍生品,很难认定为真实的同意。
由于课堂的封闭性,学生的同意授权一般处于黑箱状态,对于合法性的查明存在模糊地带。退一步讲,即便教师拍摄短视频既符合同意要件,又尊重了每位学生的自主意愿,这种行为的合理性依然值得商榷。
教育的本质是育人育心,而非造星;课堂的功能是传道授业解惑,而非娱乐。让镜头退出课堂,让教育回归本真,应尽快采取措施防止此类现象进一步蔓延。
首先,相关主管部门应关注并明确教师在课堂及校园拍摄学生活动并用于自媒体运营的行为规范。对于确有教学记录、成果展示需要的场景,教育单位及教育工作者应严格遵守并落实法律要求,确保涉及学生个人信息的处理行为遵循 " 合法、必要、正当 " 原则,取得相关主体同意并采取技术手段对学生肖像等个人信息进行脱敏处理。
其次,网络平台应承担 " 守门人 " 责任,对涉及未成年人肖像的内容加强审核,充分验证视频作者是否获得学生及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真实同意授权。同时,平台也可以借鉴现有的未成年人保护模式,开发针对教育场景的内容识别与过滤机制。
再次,教育工作者应当遵守职业规范,自觉树立边界意识,认识到学生不是自己的流量工具,将精力投入学生培养中,而非沉迷于短视频的点赞、评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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