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百货与宁夏大世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世界)之间长达十余年的房租纠纷拉锯战有了新进展。
3 月 5 日盘后,新华百货(SH600785)公告称已于当日收到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银川中院)发来的二审《民事判决书》。终审判决显示,法院判决新华百货在判决生效 30 日内,赔偿大世界损失共计 1.09 亿元,并承担其他诉讼费用。
新华百货在公告中称,结合双方此前的其他诉讼结果,公司将依法申请互负到期债务的抵消,预计公司将赔偿大世界 3694 万元,公司 2025 年利润额也将相应减少 3694 万元。

图片来源:新华百货公告
横跨十余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新华百货与大世界之间的渊源可以追溯至 2011 年。2011 年 1 月 28 日,新华百货与大世界签订《商业用房租赁合同》,双方对租赁标的大世界商务广场的房屋面积、层高、交付期限、验收时间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规定合同违约金为 6000 万元。
但此后,双方始终就交付标准无法达成一致,直至 2014 年双方闹上法庭,纠纷一直持续至今。
随着时间推移,大世界方面诉请的损失金额也水涨船高:2014 年年底大世界将新华百货告上法庭,要求后者继续履约并赔偿损失 4000 万元。双方拉扯近三年,2017 年 9 月,最高人民法院终审维持赔偿 4000 万元的判决,并表示 " 因新华百货重大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当事人应另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大世界集团可另行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新华百货承担未涵盖的损失 "。
双方没能协商成功。2018 年,大世界再次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索赔未涵盖损失 9410.5 万元,新华百货反诉要求大世界返还 6000 万元定金。
宁夏高院二审判决新华百货赔偿 7788 万元,并驳回定金返还请求。2020 年 11 月,最高人民法院认定 6000 万元定金应从赔偿额中扣除,新华百货需支付 1788 万元。
2020 年 11 月 24 日,新华百货曾向银川中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大世界退回款项 6000 万元及案件受理费。但在 2021 年 1 月 4 日,大世界公司提出执行异议,认为银川中院强制执行缺乏实体判决的依据。随后案件进入长达 3 年的执行异议审理程序。
6000 万元款项迟迟无法执行,2023 年年底,新华百货将大世界再次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款项本金及罚息合计 7049.75 万元。
大世界:同一笔定金被重复折抵
2024 年 10 月,大世界向法院提起诉讼,其认为在过往的判决中,同一笔 6000 万元定金在两次诉讼中分别以不同方式重复折抵扣减两次,导致大世界获赔金额远低于人民法院所认定的实际损失——第一次诉讼中,大世界自行将 6000 万元定金折抵租金 / 退租损失后,仅主张 4000 万元赔偿;第二次诉讼的再审判决中,法院又将 6000 万元定金从 7788 万元中再次折抵。
这份诉状中,大世界请求法院判令新华百货赔偿未涵盖损失 7033 万元以及可得利益损失 3894 万元,合计 1.09 亿元。
从结果来看,双方分别发起的诉讼均获得法院支持。新华百货 2023 年底的诉讼中,法院二审判决大世界向新华百货支付不当得利款 6017.85 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 684.10 万元以及其他资金占用利息和诉讼费用约 531.05 万元,合计支付约 7233 万元。
对于大世界诉请的赔款金额,银川中院终审也予以支持,判令新华百货向大世界赔偿损失合计 1.09 亿元。
新华百货在公告中表示,后续将依法申请互负到期债务的抵销,最终将影响 2025 年度利润额约 3694 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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