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3 月 17 日,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576)宣布,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与上三公司、现有股东及交通集团订立终止协议,决定终止增资上三公司的剩余未缴付出资额。
根据原增资协议,上三公司的注册资本将增至最多人民币 77.7 亿元,但截至公告日,仅注资人民币 60 亿元,尚有人民币 71.74 亿元未缴足。终止协议确认,增资事项以已缴付的款项为准,各方免除支付剩余认购款项的义务,且无需追究违约责任。
上三公司的股权结构将保持不变,浙江沪杭甬仍拥有其 61.250% 的权益,上三公司继续作为其附属公司,财务业绩并入集团综合财务报表。同时,上三公司将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未实缴注册资本的减少登记,减少金额为人民币 1,299,663,939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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