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星农于 2026 年 3 月 17 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 [ 2026 ] 3 号)。
经查明,涉嫌违法事实如下 :2023 年,*ST 星农全资子公司星光致远开展虚假棉花采收、咨询服务、推广服务等业务,公司 2023 年虚增营业收入 6,072.74 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 19.69%;虚增利润总额 528.95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9.77%,导致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据了解,如果证监会经过调查后最终对 *ST 星农实施行政处罚的话。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 2024 年 4 月 30 日至 2025 年 9 月 26 日期间买入,并在 2025 年 9 月 27 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 Excel 文件)发送到邮箱 quanyi85651425@163.com ,参与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当然,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浙江证监局拟对 *ST 星农给予警告,并处以 250 万元罚款;对何德军、郑斌、刘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20 万元罚款;对吴海娟给予警告,并处以 80 万元罚款。
据公开资料显示,*ST 星农的主营业务为农业机械的研发、制造、销售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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