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3 月 18 日 *ST 长药公开信息显示,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月晓、非独立董事韩庆凯、财务总监杨英环、宁潞宏、李萱、胡正盈、张涛、杨正辉、郭晓伟、郑树峰、罗明、罗飞、邓远军、李金凤因信息披露违规 , 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2020 年 11 月 ,*ST 长药通过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长江星 ) 52.75% 的股权。同年 12 月 , 长江星纳入 *ST 长药财务报表合并范围。长江星原实际控制人罗明等对长江星 2020 年至 2022 年净利润等指标进行了业绩承诺。上述收购完成后 , 罗明继续担任长江星董事长、总经理 , 全面负责长江星的经营管理工作。2021 年至 2023 年 , 长江星子公司湖北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长江源 ) 、湖北新峰制药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新峰制药 ) 制作虚假的入库单、出库单等 , 在没有发生真实销售业务的情况下确认收入 , 导致 *ST 长药 2021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 21,532.38 万元、28,373.66 万元、23,363.46 万元 , 占当期对外披露营业收入的 9.12%、17.57%、19.51%; 虚增利润总额 5,640.14 万元、6,337.52 万元、4,370.50 万元 , 占当期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35.62%、88.23%、6.42%。同时 , 由于 2022 年对长江伟创中药城交易中心工程项目未合理确认损失 , 导致 *ST 长药 2022 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 455.24 万元 , 占当期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的 6.34%。
处罚决定如下:
对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总经理 , 长江星董事长、时任总经理罗明给予公开认定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 ; 罗明自本所作出决定之日起 , 在认定期间内 , 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二、对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 三、对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总经理、长江星董事长、时任总经理罗明 , 杨正辉 , 时任董事长郭晓伟、李金凤 , 董事、时任董事长韩庆凯 , 长江星董事、总经理、新峰制药时任执行董事、总经理、长江源执行董事罗飞 , 时任财务总监郑树峰 , 时任财务总监、长江星时任董事胡正盈 , 财务总监、长江星董事杨英环 , 时任董事李萱 , 副总经理、时任董事会秘书、长江星董事杨月晓 , 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宁潞宏 , 时任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张涛、邓远军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 AI 算法生成(网信算备 310104345710301240019 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