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03-19
贵州银行原行长许安被判死缓,受贿1.68亿部分未实际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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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6199.HK)原党委副书记、行长、董事许安涉嫌受贿、贪污、洗钱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许安因三罪并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犯罪所得及孳息也被依法追缴。

据法院审理查明,2005 年至 2023 年,许安利用其在多个金融机构担任高管的职务便利,在贷款审批、项目承接等环节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 1.68 亿余元,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此外,他还通过挪用公款偿还个人债务,侵占公共资产 835 万余元,并通过第三方账户转移 203 万余元用于购房和装修,构成洗钱罪。

此前,贵州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志明也因职务犯罪被依法判刑。2025 年 12 月 4 日,李志明因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270 万元。法院认定,他在 2013 年至 2023 年间,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便利,非法收受财物达 4310 万余元,并违规发放贷款 3.04 亿元,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作为贵州省唯一的省级法人城市商业银行,贵州银行成立于 2012 年 10 月,2019 年在香港上市。然而,随着李志明、许安两名核心高管的 " 窝案 " 曝光,该行 2023 年经营业绩明显下滑:全年营收 113.45 亿元,净利润 36.53 亿元,分别同比下降 5.38% 和 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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