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岩石 ( 600696.SH ) 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就星创艺 ( 昆山 ) 文娱有限公司诉上海柠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公司及上海柠萌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令上海柠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费用 500 万元及违约金 150 万元,驳回原告对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本次判决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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