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了《2026 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以下简称 " 中招 ")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 " 学业考试 ")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身和综合测试(含物理、化学、跨学科案例分析、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的成绩作为录取的基本依据,总分 750 分。
2026 年上海中考安排为,5 月 16 日至 17 日考试科目为外语听说测试,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6 月 20 日考试科目为语文、综合测试笔试(物理、化学、跨学科案例分析)、历史;6 月 21 日测试科目为外语笔试、数学、道德与法治。

中招志愿填报在学业考试后、成绩发布前进行。今年,中招自主招生志愿分为四个类别,均可兼报。四个类别包括: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以下简称 " 市实验、市特色高中自招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自主招生(以下简称 " 市实验、市特色高中体艺自招 "),国际课程班和中外合作办学高中自主招生以及中职校自主招生。
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志愿分为 " 名额分配到区 " 和 " 名额分配到校 " 两个类别,可兼报。前者可填 1 个志愿。完成中招报名的学生均可填报;后者可填 2 个平行志愿。仅限不选择生源初中在籍在读满 3 年的应届初三学生填报。学生填报资格由毕业学校认定,并须于补报名结束后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往届生、返沪生及跨区报名的应届初三学生不能填报 " 名额分配到校 " 志愿。统一招生志愿分为 "1 至 15 志愿 " 和征求志愿,完成中招报名的学生均可填报。
中招录取分三个批次进行,录取顺序依次为自主招生录取、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统一招生录取。学生被志愿学校录取后,不得要求更改录取结果。
自主招生录取在学业考试后进行。录取顺序依次为:(1)市实验、市特色高中自招录取;(2)市实验、市特色高中体艺自招录取;(3)国际课程班和中外合作办学高中自主招生录取;(4)中职校自主招生录取。高中招生学校须于 5 月上旬完成自主招生录取方案,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并由市教育考试院及招生学校于 5 月底前公布。高中学校自主招生采用网上签约预录取的方式,预录取数不得超过招生计划数。学生只能与一所高中学校签约,预录取后不得更改或放弃。
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在自主招生录取后进行。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的总分由学业考试总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构成。录取顺序依次为:(1)" 名额分配到区 " 录取;(2)" 名额分配到校 " 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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