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尔滨市即将开始办理 2025 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及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申报工作。


补贴对象
(一)女性年满 45 周岁、男性年满 55 周岁(以身份证年龄为准),经我省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领取补贴期间需保持就业困难人员身份);
(二)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补贴条件
持有效的《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与户籍地或常住地社区签订《灵活就业协议》,在协议期内实现灵活就业且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以灵活就业形式在我市范围内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期限
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至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 5 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2 年。

申请时间及办理机构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此次 2025 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所属期为 2025 年 1 月至 2025 年 12 月。2025 年度补贴申报时间自 2026 年 4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止。以往年度补贴不补发。逾期未申报人员将视为本人自愿放弃本年度补贴政策。
我市主城六区(道里区、南岗区、道外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主城六区户籍地或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
我市三区九县(市) ( 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依兰县、方正县、宾县、巴彦县、木兰县、通河县、延寿县、尚志市、五常市 ) 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缴费所在地公布的地点申报。

办理流程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遵循自愿原则,需申请人持相关证明材料主动到办理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受理。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1. 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
2. 从事个体经营已领取营业执照的经营者、成员;
3. 已注册营业执照的法人、董事、股东、监事、财务等所有与企业注册信息相关联职务的;
4. 被用人单位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的;
5. 在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
6. 享受财政供养的;
7. 正在服刑期间的或被劳动教养的;
8. 退休、退职、死亡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9. 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10. 零就业家庭中其他成员有实现就业的;
11. 其他不属于领取社会保险补贴情形的。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记者:李玥
编辑:刘奕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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