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3 月 31 日,日前,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黎凯生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黎凯生利用担任广东省委组织部农村组织处处长,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以及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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