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1 日起,六部门联合发布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新规明确,新能源汽车报废时须实行 " 车电一体 " 管理,车辆与动力电池必须一同交售给有资质的回收拆解企业,严禁私自拆分。若报废车辆缺失电池,将无法完成报废流程。全国已建立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每块电池拥有唯一编码,实现全生命周期追踪。对未履行回收责任、篡改编码或未落实溯源管理的主体,将被责令整改,逾期不改者最高可处 5 万元罚款;维修及拆解企业违规处置废旧电池且拒不改正的,将被罚款 1 万至 3 万元。新规覆盖生产、报废、换电、维修等环节,旨在规范回收体系,防止电池非法外流,保障资源利用与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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