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日股份 ( 603787.SH ) 公告称,公司因与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合同纠纷,此前案件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并发回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近日,公司收到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该案已正式立案 ( 案号: ( 2026 ) 苏 02 民初 95 号 ) 。本次诉讼涉及金额为人民币 5.65 亿元。鉴于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及后期利润的影响尚无法准确预判。公司将持续关注案情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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