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4 月 3 日讯,近日,江苏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决定书显示,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红豆集团有限公司的 1.10 亿元应收账款发生逾期,相关逾期应收账款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前全部收回。但 2025 年红豆股份对红豆集团的应收账款再次发生逾期。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对红豆集团逾信用期应收账款余额为 4,509.43 万元。红豆股份在 2024 年对红豆集团应收账款已经出现逾期的情况下,2025 年未对关联应收账款进行严格控制并及时催收,导致再次发生应收账款逾期,构成控股股东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红豆股份、红豆集团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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