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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死3伤!男子高速停车救人遇二次事故被定次责 交警:未设置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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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科技 4 月 5 日消息,据报道,此前,吉林延长高速上发生一起事故,驾驶的别克车撞上护栏,车上四人随后转移至应急车道等待救援。

驾车行至前方的徐先生从后视镜发现事故后,立刻倒车返回现场,将车停在应急车道并开启双闪,和妻子下车帮忙协助报警。

其车辆左后侧轮胎不慎压到了行车道上,与别克车间隔近 40 米左右。

十多分钟后,姚某驾驶的轿车行驶至该路段,直接撞上了仍占用超车道和行车道的别克车,车辆随即失控旋转,撞上了应急车道内的四人,最终造成一人死亡、三人受伤的悲剧。

徐先生和妻子并未受伤,报警后便驾车离开现场。

经交警部门检测,姚某撞车前行驶速度为 111 公里每小时,碰撞时车速降至 72 公里每小时,且撞车前多次违规变动方向盘,操作存在明显不当。

交警经现场勘验、多方调查取证后作出事故认定,姚某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承担此次事故主要责任。

林某某发生事故后未按规定摆放警告标志,徐先生停车施救时也未设置警告标志,二人共同承担次要责任。

徐先生对此认定表示不解,认为自己仅是好心救人,车辆未与事故车接触,且开启了双闪,不应担责。

交警部门则表示,责任认定已充分考虑徐先生的救人行为,经专业研判得出,流程严谨公正,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是定责的重要依据。

目前,徐先生已针对事故认定书提交了书面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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