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蓝能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4 月主动暂停 A 股上市进程。国泰海通证券于 4 月 3 日发布公告称,经与浙江蓝能协商一致,终止对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辅导工作,联席辅导机构东方证券同步终止相关工作。截至公告日,双方已完成八期辅导。 浙江蓝能成立于 2009 年,注册资本超 4 亿元,系申能集团旗下企业,主营业务包括高压储氢瓶、加氢站设备及氢能储运系统,为国家级专精特新 " 小巨人 " 企业。其站用储氢瓶组覆盖国内 80% 以上市场,氢气长管拖车市占率超过 75%。 2023 年,该公司完成 B 轮融资,投资方包括上汽集团、中国石化资本等产业资本。同年 12 月,浙江蓝能在浙江证监局完成 IPO 辅导备案,由国泰海通与东方证券联合担任辅导机构。此次终止 IPO 系公司基于自身战略及资本规划作出的主动决定。 目前,氢能产业仍处于商业化初期,企业普遍面临盈利不稳定和高研发投入压力,叠加 A 股 IPO 审核趋严,多家氢能企业已调整上市计划。浙江蓝能背靠国资与多元产业资本,此次终止辅导被视为暂缓 A 股上市节奏,以聚焦技术落地与业务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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